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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4-09-03
2014年6月11日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阶段验收检查组一行2人到芒市,检查芒市2006年度实施的退耕还林工程,根据国家退耕还林相关政策规定,退耕还林工程项目第一阶段补助周期为生态林8年、经济林5年,到期时要进行阶段性检查验收,此次检查即为芒市2006年度退耕还林工程的阶段性检查验收。
芒市2006年度国家退耕还林工程面积5000亩,此次检查共抽中芒市:芒市镇、轩岗乡、三台山乡、遮放镇、五岔路乡、江东乡6个乡镇,抽中检查面积2400亩,占总面积的48%,检查组分为2个外业检查组,分别对抽中乡镇实施的退耕还林地块进行全面检查,外业工作6月15日结束,共3天的时间。
通过检查验收,芒市2006年退耕还林5000亩,实施面积5000亩,保存面积5000亩,面积保存率100%,合格面积5000亩,面积合格率100%。总合格率100%,顺利的通过了国家级检查验收。
到今年为止芒市共实施退耕还林4个年度,分别为:2002年1万亩、2003年1.8万亩、2005年2.2万亩、2006年0.5万亩,总面积5.5万亩,已全部通过国家级检查验收。